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卡特首页 >> 中心介绍 >> 浙江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章程
浙江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章程 

     根据发展需要,浙江大学成立"农业现代化与农村发展研究中心"学术委员会(以下简称"中心"学术委员会)。

     一、"中心"学术委员会是"中心"的学术、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评议机构,在学术上起咨询和参谋作用。

     二、"中心"学术委员会由与"中心"研究领域相关的学术造诣深的校内外专家、学者等组成。

     三、"中心"委员设主任1名,副主任2名,秘书长1名,"中心"学术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。

     四、"中心"学术委员会主要任务

     1、参与讨论研究"中心"事业发展规划的重大问题。

     2、负责审查、鉴定"中心"科学研究成果;推荐重大科研项目和科学基金的申请和学术论文等。

     3、主持"中心"大型学术讨论会,组织国内和国际学术交流活动;指导和促进"中心"机构开展学术活动。

     4、组织对其他较重大学术性问题的评议。

     五、根据需要,"中心"学术委员会可设若干专门小组,除由学术委员会委员分工兼任各专门小组组长和委员外,可聘请其他有较高水平的教师和科技人员参加有关工作。

     六、本章程由校学术委员会认可之日起生效。

     七、本章程如与上级领导部门正式颁布的有关规定有不符之处,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执行。

浙江大学农业现代化与农村发展研究中心

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五日

电话:(0571)86971645 传真:(0571)86971646 Email:cardzu@zju.edu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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